[台湾] 携现款入境 28日有新制

新闻2017年06月19日 / [来源] udn联合新闻网

常出入或准备前往台湾的朋友们注意啦!自6月28日起,配合台湾《洗钱防止法》的修正,除了高额的外币需要向当地海关申报外,最新的规范还包括:携带超过台币10万元(约1万4068令吉)现款,或是黄金、裸钻等物品,皆需要向海关进行申报。

在修正规则前,旅客凡携带总值1万美元(约4万2668令吉)外币现款,或是总面额1万美元的债券进入台湾境内时,都必须向当地海关进行申报;未申报或申报不实者,将面对充公或罚款。在今年3月下旬,台湾财政部关务署已经对外发布,自6月28日起,新增「出入国境者携带新台币10万元之现钞,或总价值达1万美元以上之黄金及有被利用进行洗钱之虞之物品,均应向海关办理申报」;同时,申报义务并扩大以货物运送、快递或邮寄等运送方式。

据统计,去年共查获108起旅客出入台湾违规携带货币现款、有价证券及黄金等案件。当中包括新台币45起,约1亿680余万元;黄金7起共计10公斤,约新台币1240余万元。未来新法落实之后,此类案件将分别充公或罚款。

因此,吁请到台湾当地旅游的民众,若有高额的购物需求,可透过海湾提款机或信用卡等方式取款,避免携带超额现金而触法。